中国广告协会: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制定工作启动会暨座谈会顺利召开

9月25号下午,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制定工作启动会暨座谈会在中国广告协会顺利召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传媒司制作处副处长李浩、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霍焰、中国广告协会法务部主任孟雅娟、中国广告协会智能电视广告工作委员会(筹委会)主任韩怡冰、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制定核心组首席专家张弘,与十余家主流智能电视广告运营企业、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就制定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的工作目标与计划进行了深度探讨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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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在致辞中强调了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制定的重要性。他表示,这也是中国广告协会坚持正确导向,服务行业自律;反映合理诉求,服务行业维权;提升服务水平,更好服务行业发展的使命与责任。

中国广告协会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制定的正式启动也是互联网电视广告标准系列工作的开端。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霍焰在会上表示,中国广告协会在制定与推动行业规范建设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积累。我们致力于联合企业、行业组织和消费者,共同齐心协力,实现共享、共建和共治,更是我们共同追求的高质量发展目标。中国广告协会成立OTT广告工作专业委员会,旨在为行业自律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实现更多自律与发展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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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协会法务部主任孟雅娟介绍了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部的主要工作。随着中国广告行业的变化,中国广告协会法务部积极参与行业审视和细化工作,参加面向行业的广告自律及相关的立法活动。在未来,我们更多要明确监管要求,协助更多企业了解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运营模式,在满足法律要求和行业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制定一个可以实施的标准。

本次工作启动会的召开标志着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制定工作正式启动。中国广告协会智能电视广告工作委员会(筹委会)主任韩怡冰表示,智能电视广告工作委员会(筹委会)推动互联网电视广告标准的建立,正是中国广告协会发挥“领队”作用,践行“三个服务理念”的有力实践。他详细介绍了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制定工作目标与计划,广泛收集各主体意见,开展深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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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协会智能电视广告工作委员会(筹委会)主任韩怡冰

结合工作目标与排期,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制定核心组首席专家张弘为大家拆解本次广告形式征询稿内容,并表明本次互联网电视广告标准的建立旨在确保行业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合情性。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将重点关注每一个广告容器,并逐步细化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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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制定核心组首席专家张弘

与会代表还有未来电视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小米公司、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CL雷鸟、四川虹魔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乐融全景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在听取互联网电视广告标准——广告形式征询初稿后,发表了各自想法及落实意见,将共同推动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规范的制定和落实,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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